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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经记者 孙丽朝 北京报道
3月18日,交通运输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铁路局、中国民用航空局、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提出,以推动信用与行业深度融合为主线,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为重点,着力健全信用制度机制、完善信用信息系统、扩大信用应用场景,加快构建上下联动、部门协同、主动管控、精准施策的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机制。
《意见》明确,到2030年,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相适应的行业信用体系更加健全,信用在加强安全监管、维护市场公平、规范服务行为、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广泛应用,支撑交通运输治理效能显著提升。
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,近年来,交通运输行业加快构建行业信用政策标准体系,健全完善信用信息系统,推进信用在监管服务中的应用,对于促进行业安全生产、维护市场秩序、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但仍存在信用基础制度不够完善,信用信息系统支撑能力不足、信用应用场景较为匮乏等问题。亟须通过制定《意见》,对“十五五”时期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系统部署。
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、南通大学长三角现代化研究院院长何建华在接受《中国经营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,我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,社会服务也越来越完善。未来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,信用体系的建设至关重要。“从国家层面来看,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、法治经济;从交通行业来看,行业信用制度不完善、失信行为多发,会影响老百姓的出行体验,进而影响旅游和消费市场。”
《意见》围绕“制度、数据、应用”三个维度,部署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,推动信用与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。
在健全信用管理制度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,统筹推进铁路、公路、水路、民航、邮政各领域信用建设。深化区域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,加强跨地区、跨领域信用信息共享、评价互认、奖惩协同和修复联动。以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基础,统一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规则,明确各业务领域的评价指标、评价方法、评价流程、等级分类、结果应用等,将质量信誉考核、诚信考核、风险隐患排查等纳入行业信用评价。推广“定期+动态”信用评价,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,加强行为记录、分值计算和结果公示。
《意见》提出,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,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,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,健全信用信息主动推送机制,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安全保护制度。
围绕进一步扩大信用应用场景,《意见》强调,聚焦工程建设、“两客一危”、出租车网约车、航运等安全监管重点领域,加强对信用等级下滑较快、存在违法失信风险经营主体的监测预警,提前介入干预,强化行政提醒、警示约谈、挂牌督办等措施应用。深化货车、出租车和网约车司机信用服务应用,鼓励将信用评价嵌入通行便利、保险优惠、车辆维修等具体服务场景。
交通信用体系的建设,也在影响着消费环境。《意见》提出,优化消费环境。拓展租车包车、游艇游船租赁、自驾旅游、电商快递、低空交通物流等信用消费场景,支持火车站、机场、公路服务区等枢纽站场优化信用消费环境,鼓励有关企业、协会推广“信用免押金”“信用享折扣”“先用后付”等优惠措施。
何建华表示,企业或个人失信行为的出现,一个重要原因是监管和惩戒机制不健全。《意见》提出建立“定期+动态”的信用评价机制,将质量信誉考核、安全风险隐患等都纳入评价体系。这有助于打破交通各大领域的行政壁垒,在交通行业营造知信、守信、用信的良好氛围。《意见》的出台和落地,将提升人民群众的出行体验、提振消费者信心,并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活力。
(编辑:朱会珊 审核:朱紫云 校对:宛玲)配资行业门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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